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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单独招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2-04-1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探索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我校2022年将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22]14号)精神,制定《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兼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王首中

副组长:李兵、李辉、勾殿红、张洪福、苏洋、周羽、李冬

组 员:下属各学院、部、中心、处室党政一把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命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及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及仲裁等工作。

2.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如下工作组:

(1)资格审查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编制招生计划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指导考生报名工作、网上考场编排、指导准考证打印工作;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按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再报省招考办终审。

(2)命题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制订考试大纲、选聘命题教师、命题、印刷等工作。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转递、保管的安全;维护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

(4)财务组(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财务制度及报名考试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工作。

(5)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负责安排网上编制考场信息,并布置考场,选派监考教师、制订考试规则、处理违纪考生等相关工作;负责技能考核的安排与管理工作。

(6)复核查分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号顺序汇总成绩,由责任部门领导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查分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对成绩有异议考生查询工作,公布查询时间和电话。

(7)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8)宣传网络组(责任部门:党委工作部、信息网络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期间的网络宣传和报名系统的调试和维护。

(9)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期间学院供电、通讯、校园环境卫生、饮食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准备充足疫情防控物资。单招考试提前一天对校内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10)线上机考保障组(责任部门:教务处、信息网络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线上考试的技术支持,做好学生的线上考试技术问题的解答。

(11)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委监查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录取等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监督监察工作。

(12)医疗防疫保障组(责任部门:医疗护理学院、卫生所)

在单招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制定具体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细化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开展实地演练,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准备有经验的医护人员,处理考试当天的突发疫情。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详见附件3。

二、招生对象及体检要求

招生对象:符合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及中职对口升学报名资格的考生。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组织体检或经参加高考、中职升学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2022年单独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说明:1.单独招生学生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考学生同等待遇;

2.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调整专业;

3.最终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报名、资格审查、缴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3月11日8:00时—5月12日12时。

3.报名网址:

手机端:http://www.lnzslm.com/pjzy/Defauit4.aspx

电脑端: http://www.lnzslm.com/pjzy/Defauit3.aspx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完成缴纳报名考务费并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资格审查时间:视疫情形势,具体时间另行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视疫情形势,具体时间另行官网公布。

网址:

手机端:http://www.lnzslm.com/pjzy/Defauit4.aspx

电脑端: http://www.lnzslm.com/pjzy/Defauit3.aspx

(三)缴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

缴费时间:3月11日8:00时—5月12日12时。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网址:

手机端:http://www.lnzslm.com/pjzy/Defauit4.aspx

电脑端: http://www.lnzslm.com/pjzy/Defauit3.aspx

打印准考证:5月17日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系统24小时开通)。

没有缴纳报名考务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费用一概不退。(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五、命题与考务管理

1、命题

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各项要求,组织命题。严格按照《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参见附件1)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

普通高考单招考生考试内容: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生考试内容:文化课(数学、语文)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10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高中生单招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

线上

5月19日

9:00-10:40

线上

注: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随时关注学院官网);

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文化课、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考核

线上

5月19日

9:00-11:00

线上

说明:当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随时关注学院官网);

违规考生处理办法: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六、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普通高考单招考生和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高考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中职对口升学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考核、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成绩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查询、上报

成绩查询时间:5月20日

成绩查询网址:

手机端:http://www.lnzslm.com/pjzy/Defauit4.aspx

电脑端: http://www.lnzslm.com/pjzy/Defauit3.aspx

成绩复核方式: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校本部查询。

成绩复核时间:5月20日8:30时-12:00时。

预录取结果公布时间:5月23日在我院官方网站报名系统中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5月26日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5.凡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录取专业,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能再参加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6.因为生源不足等原因,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类招生计划,在2022年普通高考录取时执行。

7.我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不执行加分政策,总成绩中不包含政策加分。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奖学金及退费说明

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学费详见2022年单独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表,住宿费1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退费说明:首先由学生及家长提出退学申请,持退学申请单到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等学生相关管理部门办理退学手续,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学院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时需持退学申请单及缴费凭据,财务处根据缴费凭据金额,计算学生缴费学年内在校时间,按月退住宿费和学费。

八、申诉及举报方式

1.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统筹领导。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处电话:0427-2936017

九、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以线上宣传为主,同时寄送招生宣传材料。如疫情防控条件允许,适当开展线下宣传。

十、本方案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邮编:124000

招生热线:0427-2936777 2936004 6952899

传 真:0427-2936776

网址:http://www.pjvtc.edu.cn


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表

工作内容

3月11日8:30时-12:00时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视疫情形势,具体时间另行官网公布

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视疫情形势,具体时间另行官网公布

考生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5月17日-5月19日

考生确认个人信息、打印准考证

5月19日

学校组织考试,汇总成绩

5月20日

考生查询成绩,成绩异议考生申述

5月22日

公布预录取结果,学校完成预录取工作

5月26日

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3月18日

联系方式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邮编: 124000

招生咨询热线:  0427-2936777   2936004    2936039    695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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